新店中心小学食堂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恒乐厦 施招( 2008 )第 076 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人名称: 厦门市翔安区 新店中心小学

2 、招标人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 新店镇新店社区 ;邮政编码: 361100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恒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槟榔西里 148 号天湖大厦 B 座 12A 2 ;邮政编码: 361004

5 、招标项目名称: 新店中心小学食堂项目

6 、招标项目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 新店镇

7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 年 7 月 ;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

8 、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

本工程为新店中心小学食堂项目 , 建筑面积约 900 平方米, 投资额 约 为 136 万元人民币 。

9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人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 审文件 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10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 具有 独立 法人资格的 建筑企业

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08 年 7 9 日至 2008 年 7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4:30 时;地点: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翔安分中心 翔安区 新店镇 新兴街洪前村 ) 。 2008 年 7 月 15 日后至截标前 ( 节假日除外 ) 仍可到北京恒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厦门槟榔西里 148 号天湖大厦 B 座 12A 2 )购买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4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陈俊亚 ;电话: 0592-5062336 ;传真: 0592-5042088

招标人: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08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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